青葉部落十字藝術街從公民美學運動的脈絡看原住民部落裡的藝術造街


林育世

歷經部落成員及在地藝術工作者三年的努力,屏東縣三地門鄉唯一的魯凱族--青葉部落,呈現了令人驚豔的藝術造街成果。本文嘗試以社區公民美學運動的觀點對青葉部落的藝術造街提出觀察與分析。


社造路線與部落意識的相交

始於1990年代中期的「社區總體營造」概念,在台灣十數年的發展,雖歷經中央及地方政府屢次的政黨更迭,仍然一直是國家最重要的文化政策;不可諱言地,社區總體營造的核心概念,以及概念本身所主張的針對「人」、「文」、「地」、「產」、「景」等五大議題的經營,十數年來均已實質地對台灣社區的風貌與氣息產生了影響與變化。而在扁政府任內由文建會所提出的「公民美學運動」與「文化公民權」運動,更可視為社造概念的更深度闡釋。而幾乎是發生在同一時期的台灣原住民現代藝術,在十餘年的發展後,也已經產生了青壯代的部落藝術工作者及眾多的藝術工作室,擁有以藝術介入為途徑,對社造等議題進行思考、回應與參與的能力。屏東縣三地門鄉青葉部落的「十字藝術街」,以及霧台鄉的「岩板巷」,是晚近最常被提及的兩個「藝術造街」的例子。這兩個部落藝術造街案的產生,除了可視為是來自國家力量的社區總體營造路線與自原運以來原住民部落意識蓬勃發展兩大軸線的相交,這兩個原住民社區的藝術造街內容,除了提供不同於其餘漢人社區的藝術文化內涵,其屬於原住民社會特有的社造過程與模式,亦值得我們深入觀察,本文特以以青葉部落為例,提供一些觀察與評析。

青葉村藝術造街概述

        青葉部落是屏東三地門鄉唯一的魯凱族部落,約在三年前,源於部落人士如青葉國小校長陳再興、村長曾順佐在社區發展協會的倡議,思考如何以部落在地的力量對部落環境進行改造,這個想法馬上結合了撒列瑪勞‧吾由、王傳蘭及彭春林等當地重要的藝術工作者的參與,更擴大為青葉國小老師、部落內的各藝術工作室及社區民眾等,成立了推動小組開始對部落的景觀進行改造。這個藝術造街計畫也獲得了內政部營建署的「城鎮地貌改造計畫」及「城鄉新風貌計畫」的經費支持,使得部落藝文工作者的原始構想得以實現。在推動小組成員王傳蘭的導覽介紹之下,我們看到歷經三年的藝術造街計畫,除了完成青葉部落的入口意象與相思林登山步道,全部落更有將近五十戶住宅進行圍牆外觀的改造,大量運用鄰近溪流中取得的小型鵝卵石,作品呈現的內容則有部落傳統的蝴蝶圖騰,部落傳說、家屋主人的特殊事蹟等。其中有參與藝術家如吾由的創作,但大部分的圍牆拼貼,則是由住戶提出內容構想,推動小組協助設計後,由部落購料並由部落成員協力完成。

藝術美感與部落認同的魔力

        這個計畫的特色是所結合的藝術資源均為部落在地的藝術家及工作室,與我們在台灣習見的「藝術家進駐社區」的模式大為不同,看不到現代藝術與社區觀感的「異質磨和」等衝突對立的現象,亦相當程度地體現了部落的自主思考能力,免除了「社區總體營造」案例中,公部門的思考模式由上而下地挾帶著必要資源,而明示或暗示地成為權力宰制者等弊病;藝術家吾由與王傳蘭領導的推動小組,稱職地扮演了藝術家在社造過程中畫龍點睛的功能,藉由自身藝術創作開展出來的美感內涵,一件作品一件作品,一戶圍牆一戶圍牆地逐步將部落力量吸入,爭取到認同的力量,而與社造目標成功地結合。另外,推動小組均是部落在地的魯凱族藝文工作者,我們認為在原住民部落裡面,這樣的「在地性」更行重要,族群身份的認同在本案中使得部落對原為由外而來的「藝術造街」、「社區營造」等概念,能夠與原住民部落再造的形上關懷達成同感,這也是為什麼當我們看到吾由在青葉部落入口意向以「興起魯凱」為題的以鋼材與石頭表現部落的蝴蝶圖騰時,自然感受到作品令人動容的巨大力量的原因。

觀念與行動的落差-彭春林觀點

但部落裡另一位重要的藝術家彭春林,則以初期參與者的立場,對迄今三年的藝術造街運動,提出不同的看法;彭春林與撒列瑪勞‧吾由是部落裡唯二的重量級藝術工作者,也是台灣當代原住民藝術創作者中的重要藝術家,在藝術造街運動進行的初期,均被部落倚重為重要的規劃及執行者。但彭在初期規劃會議階段參與過後即離開推動小組,往後的藝術造街計畫遂大部分來自吾由的構想與手筆。彭春林指出他個人的規劃理念未能被當時推動小組接納的包括有:應廣泛且制度化地引進部落的聲音,造街使用圖騰應更求慎重以及對整體造街內容的優先順序等等。而對於如今呈現的造街成果,這位被視為魯凱族拼布藝術代表性人物的彭春林則指出他對外來媒材(如鐵雕)的過度進入部落,未能擴大植栽保護樹木,以及家屋圍牆圓石拼貼運用的彩度過高,與魯凱族的傳統視覺美學有所出入等內容的憂心;至於推動小組認為造街運動成功的關鍵核心部落參與,彭也提醒是不是有過度簡化,而未能真正傳達部落的正反意見的情形等等。

公民美學運動在原住民部落

        平心而論,彭春林的愛深責切,我們可以視為是社造過程中最應被提及,被優先考慮的「部落倫理」,觀諸彭春林的論述,除了原住民部落傳統關懷的土地倫理之外,兼顧對魯凱族特有的階級身份文化,以及深化到對魯凱固有美學的體會與運用等等社造的深度議題。反過來說,但實際負責藝術造街行動的這一方,難道就是未思考部落倫理而盲目移植現代藝術的語彙與素材地對部落現貌進行支解性地破壞嗎?我們恐怕很難得到這樣極端的印象及結論,但彭春林這樣的重要力量沒有被成功地納入造街運動,也是事實,其原因究竟何在?
                   
        許峰旗在「公民美學運動」一文中,曾指出在推展公民美學與公共環境建設之時,普遍碰觸到的第一個難題就是「權力」的問題,因為「普遍的美學基準往往難以判斷,每個人的美感價值觀牽涉主觀意識的詮釋」,而在討論的過程中,「往往造成眾說紛紜、難以下決策」(1),但有趣的是在原住民社會裡,尤其是在部落這種小規模的公共論域中,難下決策的結果卻常常緣因於公共論辯經驗的缺乏,對於分享權力的機制尚欠熟稔,或者因為對論辯工具的語言上的隔閡,固然形式上有部落會議、規劃會議甚至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的運作,但卻可能實質上不容易展開理性的辯論,甚至由主其事者將正反意見併陳,邀請部落民眾作深度的思考等措施;而在這樣的公共論辯不足的前提之下,往往又在部落群體意識「以和為貴」的感性約束中,讓爭論之一方為避免不同思考轉變成立場對立或衝突,而選擇終止在同一舞台繼續爭辯(對立)。許文在這個權力項目中所觀察到的「民眾在長期對應自己生存環境建設的看法無法伸張,便容易放棄自身參與的權利」的情形,在青葉部落的經驗裡面,則是出現了「同為藝術菁英,但因(彼此)無法進行理性辯論、形成共識,而使部分成員放棄自身參與」的情形。
       
藝術造街是過程,不是結果

誠然,我們或許很難找出一個社造步驟絕對順暢,而社區民眾均充分表達意見的完美社造範例,但社區在面對引進資源對社區進行所謂「人」、「文」、「地」、「產」、「景」等項目進行改造或提升的同時,或許更應思考社區發展的終極目標及核心關懷到底為何?如果所謂的社區總體營造指的是「持續以集體的行動來處理其共同面對社區的生活議題,解決問題同時也創造共同的生活福祉,逐漸地,居民彼此之間以及居民與社區環境之間建立起緊密的社會連繫」(2),也符合上述的社區終極關懷的話,那麼青葉部落或其他原住民部落推動的藝術造街運動是不是也能冷靜思考:造街運動使部落裡的每一份子更緊密聯繫在一起,還是因為造街的過程而頻生嫌隙?部落美化活化以後引進許多外來的參觀人口,觀光客會不會是新的社區問題?諸如此類的問題對自阿里山達娜伊谷以降的原住民部落社造經驗來說絲毫不陌生,也屢次考驗著各原住民部落及其成員在追求部落發展過程中展現的智慧。期許在一次又一次的原民部落社造案例中,部落成員都能夠不忘記:每次社造的階段性目標僅是漫長過程的其中一段,形成一個成員緊密相關的部落與社區,且社區價值被普遍認知與分享,方才是在部落推動社區營造的真正意義。

(1)    許峰旗,「公民美學運動」,2005
網址:http://linyes.blogspot.com/2006/02/by.html
(2)    網路維基百科,「社區總體營造」辭條,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4%BE%E5%8D%80%E7%B8%BD%E9%AB%94%E7%87%9F%E9%80%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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